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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面試指南編輯|發布與最後查證:2026-08-25|適用:台灣(中華民國)
導讀:第一次見面若想錄音或被要求錄音,先對同意欄、用途與保存。沒寫就先不當可錄,也不當必須被錄。本篇不是安全保證,也不保證面試結果。
為什麼第一次錄音要先有同意欄
自己默默錄,和雙方同意後錄,不是同一欄。現場核對時錄音與筆記怎麼做,主站有對照方法,見面試筆記可記哪些,面試後自己可記哪些。
最小要對的錄音欄
可否錄、用途、誰保管、保存期,寫得下來再按。沒同意先用手寫重點。
對方說錄了才算有來過時怎麼辦
到場紀錄不是必須錄音。請回到同意欄。第二次見面仍要再對,見第二次見面仍要再對。
對上了仍不能推論的事
同意欄寫清楚,只代表當次錄音比較可追。有錄音不是錄取,也不是 100% 安全作法。
| 欄位 | 你要能看到或問到 | 沒寫時 |
|---|---|---|
| 可否錄 | 雙方同意、只准筆記或禁止 | 沒寫:先不當可錄 |
| 用途 | 核對條件、內部訓練或指定用途 | 沒用途:先不錄也不被錄 |
| 保存 | 保存期、誰能聽 | 拒寫:先用手寫 |
| 拒絕後 | 能否改筆記仍面試 | 拒寫:先當可離開 |
常見問題
Q1:只錄聲音不錄影,還要問嗎?
要。聲音同樣要用途與保存欄。
Q2:對方已經拿出手機在錄怎麼辦?
請對同意欄。沒同意可以停或離開。
Q3:有錄音是不是比較有保障?
不是。錄音不是安全或錄取保證,也不是法律意見。
方法摘要
- 沒同意先不當可錄:也不當必須被錄。
- 用途與保存要寫:拒寫就改筆記。
- 到場不必靠錄音證明:自己記下時間與職稱。
- 有錄音≠保證:不是安全或錄取保證。
延伸閱讀
本文是面試前後的自我核對方法,不是法律意見。口頭承諾不能代替書面欄。你隨時可以停止應徵並離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