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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面試指南編輯|發布與最後查證:2026-08-27|適用:台灣(中華民國)
導讀:坐下面試前,先看你能不能看到出口、椅子能不能換、以及要離開時會不會被擋到。看不到出口,就先選看得到的位置,或改在可見等候處談。本篇不是安全保證,也不保證一定開始面試。
為什麼座位要看得到出口
背對門、被請到內間、或椅子被挪到角落,人比較難自己走。你不是在挑剔風水,是在對離開的路。側門還是大廳,見面試走側門還是大廳。
誰開門,見面試誰開門。門不在你視線裡,離開會多一步。提早離開怎麼說,見面試如何提早離開。
面試當天什麼情況應拒絕,見面試當天什麼情況應拒絕。被換到看不到出口的位置,可以先不坐。

最小要對的座位欄
出口是否可見、可否換座、離開是否需等人開門、以及包包放在哪,寫得下來或自己先選好再坐。
包包放哪裡,見包包放哪裡。袋子離開視線,離開會多找一步。在外面等還是進去,見在外面等還是進去。
本篇不指定你一定要靠門。你只要能說明:我現在看不看得到離開的路。看不到,就先換或先停。
對方請你換到內間時怎麼辦
內間不一定不行,但出口與開門方式要再對一次。對不上,就改在可見處談,或離開。你不必為了配合動線而先答應。
第二次見面要再對哪些欄,見第二次見面要再對哪些欄。第一次的座位安排,不能自動沿用。
第一次通話可先問的八件事,見第一次通話可先問的八件事。出發前可先問面試在可見大廳還是內間。

對上了仍不能推論的事
座位看得到出口,只代表當次動線比較可追。它不是安全保證,也不保證面試結果,更不提供職缺。
靠門而坐,也不等於你必須把面試談完。你仍可離開。可見不是勇氣測驗。
看不到就先換;換成了,也不要把它講成保證。
| 欄位 | 你要能自己先看到的內容 | 沒寫或看不到時 |
|---|---|---|
| 出口 | 坐下後是否看得到離開的路 | 看不到:先換座或先停 |
| 換座 | 能不能改到可見位置 | 不准換:先停 |
| 開門 | 離開是否需等人開門 | 需等人:先回到可見處 |
| 隨身物 | 包包是否仍在視線內 | 被要求另放:先對包包篇 |
可見不是要你盯著門看到分心。你只要坐下後知道路在哪。路被擋住,就先換或先停。換座位用一句話就夠,不必演講。
椅子被安排在沙發深處、或要側身才能站起來,也算動線差。動線差就先換。對方說這樣拍照比較好看,拍照是另一步,不能先占走離開的路。
燈光很暗、出口指示看不清,先回到亮的可見處。暗不是氣氛,是你較難對路。對不到路,就先不當可以開始。
陪同的人若被請到另一間等,你的出口與對方的出口可能變兩條。兩條都要看得到,或改在同一可見處談。分開等,先停。
靠門而坐,仍可能被請你換到裡面。換的當下再對一次。對過一次不是終身有效。
出口看得到,卻被雜物堵住,仍算看不到路。路要走得出去,不是只看得到門板。
你可以用一句話問:「我可以坐看得到出口的位置嗎?」問完不準,就先停。不必加很多解釋。
座位安排若被說成公司規定不能換,規定也要能指到書面。指不到,就還是口頭。口頭不准換,你仍可離開。
可見出口被臨時換成布簾或屏風,先當路不見了。布簾不是門。請對方把路指回來,指不回來就先到可見處或離開。
可見位置若被說成不禮貌,禮貌不能代替離開的路。你可以改在等候處談,或直接離開。
路看得到、走得出去,才坐下。少一項,就先換或先停。
換不到可見位置,就先離開。離開比硬坐更接近本篇要做的核對。
看得到路,才開始坐。看不到,就還不能開始。
先對路。
常見問題
Q1:要求靠門坐,會不會很奇怪?
這是自我核對。你也可以改在可見等候處談,或離開。
Q2:內間比較安靜,是不是就該進去?
安靜不能代替出口可見。對不上開門方式,先不進去。
Q3:看得到出口是不是就比較安全?
不是。可見只代表動線可核對,不是安全保證。
Q4:對方把門關上,還要不要繼續?
先問你能不能自己開。不能,就先到可見處或離開。
Q5:大廳座位背對門怎麼辦?
先換到看得到出口的位置。不准換,就先停。
方法摘要
- 先看得到離開的路:看不到就先換。
- 不准換先停:不必為了配合而先坐。
- 需等人開門先回可見處:門不在你身上。
- 有出口≠保證:可見不是安全或錄取保證。
延伸閱讀
本文是面試前後的自我核對方法,不是法律意見。口頭承諾不能代替書面欄。你隨時可以停止應徵並離開。
